“个人官方网站”服务条款 本条款中,"用户"是指使用[雨后池塘]“个人官方网站”服务的个人(公司、企业等非个人组织不得申请本服务)。 甲方:用户 乙方:雨后池塘 用户保证所填写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用户接受[雨后池塘]服务的前提是接受下述服务条款。 用户同意接受此条款等同于用户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条款;此条款对双方用户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条
服务项目 1.1 乙方通过INTERNET为用户提供“个人官方网站”服务。 1.2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个人官方网站”只可承载甲方发布的各种合法网上信息。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保证在乙方提供的“个人官方网站”空间内放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关闭为甲方开辟的空间,而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一律由甲方承担; 2.1.2
INTERNET网络和其它网络通讯媒体并不能绝对保证其放送内容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对此乙方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但乙方对其所知的一切客户资料有保密的义务。 2.1.3
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空间上载有关色情,宗教,人种歧视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的内容,否则乙方有权关闭该网站,相关费用不予退回。 2.1.4
甲方不得使用依据本合同租赁的“个人官方网站”进行转租等不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业务,不得利用服务器进行对乙方现有业务有影响的业务。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关闭为甲方开辟的空间,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1.5
甲方应按时交纳相关费用,如果甲方未按时交纳费用,乙方有权停止甲方“个人官方网站”的使用。由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乙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通过INTERNET为甲方提供“个人官方网站”服务,并负责维护和技术支持。 2.2.2
乙方为甲方在INTERNET上提供与用户定购相匹配的网站空间,免费提供网站空间专属用户及密码。 2.2.3
乙方为甲方提供无限量远程传输(HTTP)权限。 2.2.4
用户使用不当所出现的错误,乙方可以协助解决。
第三条 金额 3.1
服务期满双方如果愿意继续合作,甲方在服务期限结束前一个月内支付“个人官方网站”服务的有关款项,服务得以继续进行。届时乙方对“个人官方网站”价格进行调整,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最新的价格继续合作。 3.2
乙方有权在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终止“个人官方网站”服务、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四条 期限 4.1
“个人官方网站”服务执行期自乙方收到相关款项并向甲方发出开通服务通知起计算并以款项数额为依据确认服务期限。 4.2
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则按照以下情况计算: 4.2.1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4.2.2
用户严重违反本服务条款,乙方提前终止服务; 4.2.3 服务条款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
第五条 服务终止及违约责任 5.1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乙方提供其他服务,双方需另签协议。在服务有效期间,如果甲方提出终止要求,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但甲方已交纳的费用不得要求返还。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2
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网站访问速度下降,双方均认为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责任。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因Y2K问题、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全球性网络问题、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也不属于乙方违约,乙方不应承担责任。 5.3
如果甲方WEB上的应用给服务器带来异常大的负荷,以致影响该网站所在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或者影响乙方其它用户的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上文所述的大量占用乙方服务器内存、CPU资源的行为,在乙方通知甲方后若甲方仍然给服务器带来异常大的负荷,此时
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的网站、终止服务且余款不予退还。 5.4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5.5甲方违约和没有按时支付续约费用,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因本服务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6.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地履行该仲裁裁决。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有关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服务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7.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7.3
转让:本协议对甲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在没有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甲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7.4
完整协议: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事项的完整理解,且取代本协议签署前双方之间的所有协议。 7.5
权利的放弃: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合理期限内行使该权利。 甲方在此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服务条款,自愿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
|